湯加出入境規定
護照、簽證及健康規定
護照規定
需要護照。 文件的有效性規定: 護照和(或)護照的替代文件需在到達時至少有6個月的有效期。
簽證規定
需要簽證。
簽證簽發:
持有普通護照且簽注有“因公共事務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可獲得落地簽,最長可停留31天。條件是持有返程或續程機票。6個月內可延期。此項服務免費。
附加說明:
旅客需持有證明文件,證明其有足夠資金支付其在停留期間費用,及下一個目的地所需的所有文件。
需要延期的旅客需征得湯加努庫阿洛法市首席入境事務官的許可。
健康規定
此信息僅出于指南之目的。其他醫療機構可以推薦其他替代的預防措施。 不要求接種疫苗。

海關、現金及機場稅規定
海關規定
入境規定
入境免稅品:
1. 1臺相機和個人物品;
2. 200支香煙,或250克雪茄,或250克散裝煙草;
3. 1升含酒精飲料,包括葡萄酒和啤酒(僅適用于21周歲及以上);
4. 合理數量的供個人使用的香水;
5. 20千克肉類和肉制品,或牛奶及乳制品。
原產國為澳大利亞,新喀里多尼亞,新西蘭,瓦努阿圖和美國的需滿足以下條件:
1. 需有商業化包裝,標簽。
2. 在到達時,還是原產地的密封包裝。原產國需在包裝上標明。
行李海關規定
行李在進入湯加的第一個機場清關。
現金規定
持現金入境規定
當地貨幣(潘加--TOP)和外幣無限制。
持現金出境規定
當地貨幣(潘加--TOP)和外幣無限制。
機場稅規定
針對所有乘坐國際航班的乘客征收乘客服務費25潘加(TOP).
交納地點:離境機場。
以下情況免征:
1. 12歲以下的兒童。
2. 州長。
3. 派駐湯加的外交官。
4. 24小時之內乘坐同一架次飛機離開的過境旅客,不管有沒有離開機場,都不征收。
5. 值勤的機組人員。